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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分錄

本步把交易翻成會計分錄。分錄是「使用哪個科目、記在借方還是貸方、金額多少」的明細;系統用傳票裝載這些明細。

完成分析交易,確認科目與可用傳票分類。每筆交易只建立一張範例傳票,避免從憑證入口與傳票入口各建立一張。

  1. 開啟已同意的服務收款憑證,按「建立傳票」;也可從「傳票」→「草稿」→「新增傳票」開始,再補上憑證關聯。
  2. 將「傳票日期」核對為 2026-01-05,確認可用「傳票分類」、「交易對象」及備註「一月設計服務收款」。日期可能預填今日,請按本例更正。
  3. 在「傳票明細」選銀行存款科目,在「借方」填 30000,該行貸方保持零。
  4. 按「新增明細行」,選設計服務收入科目,在「貸方」填 30000,該行借方保持零。
  5. 核對借方合計與貸方合計均為 30,000 元,沒有重複行,再按「建立草稿」或「儲存草稿」。
  6. 重新開啟保存的草稿,確認日期、明細與「關聯原始憑證」。由憑證入口帶入的內容也必須核對,尤其是金額:本例憑證與傳票都以整數元填寫,30,000 元填 30000。

下表以元列出交易;傳票欄位直接填整數元:100,000 元填 100000、30,000 元填 30000、12,000 元填 12000、24,000 元填 24000。

日期 備註 借方科目與金額 貸方科目與金額
2026-01-01 範例期初資金投入 銀行存款 100,000 資本 100,000
2026-01-05 一月設計服務收款 銀行存款 30,000 設計服務收入 30,000
2026-01-08 支付辦公室租金 租金費用 12,000 銀行存款 12,000
2026-01-10 購置電腦設備 電腦設備 24,000 銀行存款 24,000

上述資金投入是一般練習傳票。若已有期初資料,不再重複建立同一筆投入。

  • 四張草稿各自借貸平衡,金額與憑證相符。
  • 傳票日期均在 2026 年 1 月,沒有重複建立。
  • 每張已保存,重新開啟仍可看到完整明細。

尚未陳核與同意時,帳冊沒有這些明細是正常結果。

傳票表單:銀行存款借方與設計服務收入貸方各填 30000

圖:本例金額為新臺幣整數元。借方與貸方合計各 30,000 元,差額為 0。此圖裁切自實際介面,使用虛構練習資料。

草稿可保存尚未完成的明細,方便稍後補齊。但陳核前必須逐行確認科目及金額,並完成借貸平衡。詳細操作見傳票草稿。

從「插入傳票範本」選取合適範本後,核對新增的明細。範本明細會附加到既有內容,請刪除重複或不適用的行,再填此次金額。範本不能代替交易判斷。

開啟已保存傳票,使用「關聯原始憑證」的新增操作,選擇正確單據。關聯只建立追溯連結,不會使傳票變成已同意。操作詳見所有傳票。

  • 借貸不相等: 逐行核對金額及方向;不要以不明科目補差額。
  • 科目或分類不能選: 請負責人確認科目與啟用中的非群組分類。
  • 出現逾期確認: 核對關帳期限,再決定是否確認保存;確認後可能標記「過期傳票」。
  • 範本帶入後金額變大: 檢查是否附加了重複行。

借方、貸方是會計記錄的兩個方向,不等於「花錢」與「收到錢」。例如銀行收到服務費時,銀行存款記借方,服務收入記貸方;支付租金時,租金費用記借方,銀行存款記貸方。

每張傳票的借方合計應等於貸方合計,表示兩邊有完整記錄;平衡仍可能包含選錯科目、重複交易或錯誤日期。因此還需要覆核與後續試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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